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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具有向上的含义

爱具有向上的含义

最近阅读一本由詹姆斯・梅里特(James Merritt)著的书《铸就一生的9种品格》。该书从圣经的角度来说 “比克林顿的政治头脑、泰勒的财富、阿里的名声、乔丹的影响更有价值的是,你和你的人格魅力。”作者引用加拉太书5:22-23中圣灵的九种果子――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作为该书的主线,鼓励人以“圣灵的果实”为标准,突破世界以成败论英雄的谎言,成为一位真正成功的人。

在仁爱部分,作者从耶稣所讲的“最大的诫命”推出爱的三重意义。下文,我想引用他的原话与大家分享:

耶稣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上帝。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这段经文启示我们,爱有三个方面,即对上帝、他人和我们自己。第一种爱是我们对上帝的爱,是一种向上的爱,应当放在首要地位。他值得我们付出全部的爱,而不是有所保留的爱。我们爱任何人都不应当超过爱上帝。

“上帝在爱中创造了人类。因此,不是生命带来了爱,而是爱带来了生命。所以,“上帝就是爱”。(约一4:8)出于爱,上帝给了我们生命。因此,离开上帝去谈什么真正的爱都是枉然,甚至是对“爱”这个词的贬损。

“要想完全显明爱的真谛,让爱与被爱的双方都能够充分享受这种情感,我们首先应当去爱上帝,其次去爱他人,最后才是爱我们自己。这句话启发我们的是,爱的本质和爱应有的行为。首先,爱并不仅仅是一种情感。青春期的少年人的激情,但真正的爱远不止于此。

“爱还跟意志有关。爱是随承诺而来的诫条。尽管感情很重要,但真正的爱即便在没有感情的情况下也会发挥作用。下面这个例子也许有助于说明我的观点。几千年来(甚至在某些东方文化中至今仍保留这样的习俗),大多数婚姻都成就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有甚者,新郎和新娘在他们的婚礼上才彼此见到第一面。

“在印度,有位姑娘准备嫁给一个她从未见过的小伙子。有一天,她接到未婚夫的一封信,信封上写着――希望在婚礼之前能够互相了解一下。这位姑娘立即把这封没有打开的信退了回去,并声称爱应当是在婚后加以培养的,而不是婚前。

“对此,她的解释是:“我们出生的时候,谁也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但我们仍然能与他们生活在一起并爱他们。对于丈夫或妻子来说,同样也可以做到这点。”

“在当时的社会中,离婚几乎是不存在的。在此我并不是建议我们应该回到父母包办婚姻的年代,我认定的是,人们通常认为的“浪漫爱情”与成功的婚姻没有什么必然联系。爱不仅仅是感情。

“那么,我们是否能够给予爱,或者感受到爱呢?当然,因为人们每天都在这么做。但是,如果你爱上帝,那么你对他人的爱就将与日俱增,因为这种向上的爱会不可思议地转移到他人。

“事实上,如果你尽心去爱上帝,你就会知道如何以最好的方式爱人。英国作家C.S.路易斯(C.S.Lewis)曾说过:“当我学会比爱我周围的亲人更爱上帝时,我就会比现在更爱我的亲人。”

以上是作者的原话,虽然他所列举的例子有点极端,我们也不可能回到父母的年代,遵循长辈所进行的婚嫁制度。但是,长辈们的稳定婚姻实在成为我们现代婚姻的提醒。在我们高举“浪漫婚姻”的时代,离婚率随着自由恋爱的普遍而日益升高。我们需要反省,“爱情至上”是不是可以成为婚姻生活的主体?恰恰相反,婚姻是由两个不同个体、不同性格、不同背景、不同人格的人结合而成。圣经说:“二人成为一体”,不只是一种肉体的结合,也不只是情感的结合。婚姻需要让全人参与其中,婚姻的结合更是全人的结合。全人的结合包括人格的所有部分:理智、情感、意志。若只有情感的交流,没有理智的鉴定、没有意志的维持,婚姻就会变得盲目。所以,笔者认为作者说:“爱还跟意志有关”是实在的。因为意志是构成稳定婚姻,维持相爱的根本,也是成功婚姻者的秘决之一。


当然,要想使婚姻成功,最重要的就是先爱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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