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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怎样看同性恋?

本主题由 一莎 于 2008-8-27 20:39 设置高亮

基督徒怎样看同性恋?

圣经是神爱世人的故事。神爱世人,不论种族、肤色、出身、性倾向。本章所讨论的课题,有人会感到不自在,但我要强调的是:耶稣来到世间,非为定世人的罪,而为拯救世人(约 3:17),教会因此要关怀体谅那些同性恋倾向困扰的人,让他们知道神爱他们。

  一九四八年,金西(Alfred C.kinsey)以美国男人为研究对象,写成《男人的性行为》(SexualBebavior in the HumanMale)一书,声称百分之四的男人是纯粹同性恋者;一成男人在生命某段时期(可能长达三年)是同性恋者;此外,三成七的男人在少年至老年期间有过同性恋行为。后来金西的研究结果不知怎的遭人以讹传讹,最后竟令美国普罗大众相信:每十个人当中,就有一个是同性恋者。

  可是事实胜于雄辩。一九九三年,英国文书局(HMSO)出版的全英性行为与爱滋病调查报告显示:只有百分之六的男被访者曾与同性有过性接触;百分之三点六曾与同性肛交(而这些人当中,有三分二也曾与女人交媾)。至于女被访者,有同性恋行为的比例微不足道。

  此外,近年另一项在美国进行的调查也反驳了金西调查的结果。这项调查由格特马切尔中心(Alan GuttmacherInstitute)负责执行,是金西调查发表后在美国进行最具规模关乎男人性行为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只有百分之一的美国男人觉得自己是纯粹同性恋者,查分之二声称曾经与同性有性接触。上述调查表明同性恋行为的普遍程度,实在远低于普罗大众的估计――话虽如此,同性恋者仍旧为数不少,值得基督徒正视他们的存在,我们更要探究神怎样看同性恋这回事。

  自古以来,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总会遭受社会“压迫、厌弃、仇视、辱骂”。今日也有人觉得同性恋者患爱滋病是“罪有应得”,这是一个极端;另一个极端,是同性恋权益运动分子(基督教内外都有)“不断宣扬同性恋是人类性欲的‘另类’表现方式,是‘自然不过’的变异,就像红头发、左撇子一样,因此人不应该打压同性恋,倒要乐意接纳同性恋,因为同性恋也是爱的具体表达方式,也合乎神的心意。”

  基督徒对同性恋有统一看法吗?基督徒可以跟同性相恋吗?爱滋病是神对同性恋行为的惩罚吗?同性恋倾向可以逆转吗?同性恋者改变性倾向成为异性恋者是好事吗?我们应该怎样看待有同性恋倾向的人?这些都是基督徒经常会碰到的问题,在本章我要尝试一一解答。



  基督徒可以跟同性相恋吗?

  在本书第三章我们探讨过圣经对性爱的看法:性爱是神的设计,让人享受鱼水之欢;圣经对性爱的评价十分正面,绝无半点忸怩之态;神为性爱设定的规范是:交合的必须是夫妇,彼此承诺一生相依(创世纪2:24)。从生理角度看,神造人的身体,非为同性交媾而设计。耶稣昔日在世教导的婚姻观、性爱观,就是上述的婚姻观、性爱观,由此可知,神不愿见人在婚姻以外有性行为――不论性对象是异性或同性。

  圣经提到同性恋的篇幅不多,但每次提及都是谴责鞭挞。旧约有两段论到同性恋,都称为“可憎的事”(利未记18:20;20:13)。创世纪记载所多玛被神亲手焚毁,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所多玛人沉湎同性恋。所多玛人色欲之深,已达匪人所思的地步――根据圣经记载,所多玛人连两个过路客也不放过,要与他们交合(创世纪19:1-5)。此外,士师记记载基比亚人也有类似的恶念,圣经称之为“丑事”(士 19:23)。

  翻到新约,同性恋也在保罗谴责的恶行之列,保罗的立场再明显不过:“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孪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哥林多前书6:9-10)

  “作孪童的”不单指男妓,也泛指同性爱行为中的“被动一方”;“亲男色”则指“主动一方”。“亲男色的”一词后来又在提摩太前书出现,并与一系列罪行同列: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诚和犯罪的、不圣洁和恋世俗的,杀父母和杀人的(提前 1:9)。

  按照保罗的说法,同性恋是人背弃神的其中一样恶果――人既自甘堕落、沉溺私欲,神就撒手不管他们:

  所以,神任凭他们逞着主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侍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罗马书1:24-27)。

  保罗在上述经文论到神设定的“自然规律”――同性恋行为决非“天生”,因为同性交合明显违反神的设计。保罗又严严谴责一些人“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罗1:32)――这正是今日一些同性恋权益运动领袖的心态!从新约圣经观点看,他们处境堪虞――“保罗斥责同性恋的立场毫不含糊。罗马书称之为‘外邦人恶行’,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称之为‘进天国的路障’,提摩太前书称之为‘干犯道德规律的罪行’。”

  必须留意的是:圣经不会因人的同性恋倾向、欲念、诱惑而定人的罪――因为受试探不是罪。耶稣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他没有犯罪”(来 4:15)。圣经谴责的不是同性恋“倾向”,而是同性恋“行为”(我们稍后会细看两者的分别)。耶稣以圣经行事处世的准绳,我们既是他的门徒,当然要效法他的榜样。



  爱滋病是神对同性恋行为的惩罚吗?

  二十世纪末世人备受爱滋病困扰,连医学界也束手无策,所以爱滋病被称为“世纪绝症”。据世界卫生组织(WorldOrganisation)估计:全球感染爱滋病的人数高达一千二百万,换言之,每二百五十人当中,就有一个受了感染。在受感染的人当中,九成是经由异性爱行为受感染――不过单就英国而论,经由异性爱行为感染爱滋病的比例明显偏低(虽有不断上升之势),因此爱滋病仍可以说与同性恋行为密切相关。据估计,。在英国有七成半死于爱滋病的人,是经由同性恋行为感染。因此英国人普遍相信同性恋与爱滋病有因果关系,亦非全无根据。

  爱滋病是“现代病”,圣经当然不会论及,但我们仍可以从圣经观点探究这病出现的“原因”。我们从前说过:神爱世人,为世人设定各种自然法则、道德规范,让人免受伤害。人若越轨,就难免遭受神审判。有些神学家把神的审判分为两种:一、罪的遗害――罪为人带来的后果;二、罪的惩罚――神对人犯罪的回应。

  我试举例说明一下:为保障乘客与路人的安全,法律规定司机喝一定份量的酒后不得驾车。前阵子我在报纸看到一则新闻:有一个人酒后驾车出事,不但毁了车子,身受重伤,更连累身旁的好友丧命,结果他被判入狱。他身体的伤、他好友的死,就是他犯罪的遗害;他要坐牢,就是法庭对他犯罪的惩罚。

  那么,爱滋病是罪的遗害、还是罚的惩罚?换言之,是像上述司机所受的身体创伤、还是像他所得的法律制裁?

  终有一天神要审判全世界,并宣判一切罪的刑罚,就像地上法庭审讯判刑一样――所不同的是,神的最后审判必然公正严明、一丝不差。世人不是自己偿还罪债,就是藉着耶稣基督的救赎大功免去刑罚。末日审判终必来临,但主耶稣再来之前,神的审判偶尔也会临到人间。圣经记载所多玛、蛾摩拉被焚毁(创世纪19章),亚拿尼亚、撒非喇被击杀,就是神审判临到人间的例子――不过圣经记载神审判临到人间的例子不多。

  罪的遗害不会消失――这可以看为神在今生审判世人的主要形式。人若触犯神的律法,就会遭受伤害。以前述司机为例,他触犯交通规例,不但自己受伤,更累及无辜的好友丧命。

  回到我们爱滋病的讨论去。我不认为爱滋病是神对同性恋行为的特殊惩罚(正如我也不认为肺癌是神对吸烟的特殊惩罚),因为如前所述,全球九成新近感染爱滋病的人都不是同性恋者(而女同性恋者也绝少感染爱滋病)。那么,爱滋病是神对滥交、通奸的人的特殊惩罚吗?我看也不是,因为爱滋病也可以经由输血、怀孕传染开去。

  我认为爱滋病是罪的遗害,换言之,是人干犯神律法的自然恶果。再以前述司机为例:爱滋病就像车祸,叫犯法的人受伤(偶尔也殃及无辜的人)。神设立律法,为要保护我们免受伤害。犯法的人就算没有即时受伤,但或迟或早必会出现祸患。酒后驾驶不一定撞车――滥交,同性恋也不一定感染爱滋病,但这些人违背神的设计行事,既使神不出动惩罚他们,他们至终也必引火烧身。人的身体非为同性交合设计,因此同性恋者在生理、心理、灵性各方面,都不能长期担负同性恋的包袱。

  其实如果人人遵行圣经教训,爱滋病根本就不会成为疫症。遏止爱滋病蔓延的最好方法,就是切实遵循神的诫命。

  爱滋病不是当代社会的最大危机。爱滋病的出现,不过反映了一件事实:今世男女对神的吩咐充耳不闻!爱滋病不过是人悖逆神的其中一个果子而已(罗 1:21)。



  性倾向可以改变吗?

  基督徒一切指望,无非建基于耶稣基督被钉十字架的事实上。圣经应许每个愿意认罪悔改的基督徒,今生今时就可得着赦罪之恩。人若非定意干犯神的诫命,纵使偶尔被罪胜过,总可以藉着耶稣基督蒙神饶恕。同性恋行为不是最大的罪,更非无可饶恕的罪。

  信主的人知道,罪的权势已在十字架上被耶稣基督打垮。我们看保罗写给哥林多信徒的信,里面提到哥林多信徒当中有人从前是“淫乱的”、“奸淫的”、“作孪童的”、“亲男色的”、“但如今奉主耶稣基督的名,并藉着神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哥林多前书6:9-11)。

  保罗提起哥林多信徒的往事,是要说明他们的生命改变了,已经舍弃昔日的恶行――虽然他们一生仍会不断受试探,但神的应许是:“你们所遇见的试探,无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实的,必不叫你们受试探过于所能受的。在受试探的时候,总要给你们开一条出路,叫你们能忍受得住。”(林前 10:13)

  坎东尼(TonyCampolo)说:必须注意的是:“同性恋倾向”与“同性恋行为”是两码子事,断不可混为一谈。“同性恋倾向”是对同性的身体有欲念;“同性恋行为”是将欲念付诸行动,以同性的身体解决性需要――前者是欲念、后者是行动;前者是受试探、后者是顺从试探。

  我认识许多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他们不断奉靠圣灵大能与心中的欲念争战。他们对同性身体的欲念仍在(正如很多人对异性身体的欲念时刻存在),却靠着那加力给他们的耶稣基督得胜并且有余(罗 8:37)。

  我实在敬佩他们。他们确信圣经禁戒同性交合,因此忠于所信,甘心忍受性欲缠磨。多少个欲念煎熬的无眠深夜,他们倾力与欲念交战,为要顺服神的旨意。他们愿意为主守独身,实在堪称天国的尊荣战士――若有人不以为然,倒要反躬自问了。

  性倾向真的可以改变吗?要解答这问题,必须先了解性倾向的成因。关乎性倾向成因的理论,仍是众说纷纭。有人说性倾向是天生的,但现今医学界仍未有定论,也未找得出导致同性恋的生理因素(譬如:遗传基因、内分泌素等等)――反而有大量证据显示同性恋倾向是后天形成的,譬如说:缺乏父亲(对女同性恋者来说是母亲)爱护认许;母亲过度管束、溺爱、占有欲过强;父亲过度怯懦、畏缩、冷漠;乱伦;性虐待等等。

  不论性倾向的成因是先天或后天,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总是自幼就被不由自主的力量操纵,因此很难说同性恋是他们的“选择”。我们不可论断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更不可妄定他们的罪――话虽如此,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仍有责任控制自己的情欲,因为即使同性恋倾向真有“生理”成因,也不能就此说同性恋合乎神心意。我们前面已经说过:同性恋不是神起初为人类性爱所设计的形式,却是人犯罪悖逆神后的衍生物,所以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应该向神寻求医治。

  主耶稣再来之日,信主的人都会完全得赎得医治(罗8:23),并得着完美无瑕的身体――不过身体得医治的事也会在今世发生:一九五五年英国医学会一份调查报告列出十四个案例,记录了十四个有同性恋倾向的人,如何在信耶稣后完全改变了性倾向。报告总结道:“同性恋者的确可以因信仰的缘故改变性倾向,脱离同性爱欲念辖制。”

  人得以改变性倾向,是藉着圣灵的大能大力。有人经验突变;有人经验一步步的心灵医治(为过去的心灵创伤饶恕人,或是向人求饶恕);有人在基督徒群体之中与人相交,因感受了爱与接纳而得医治;有人接受精神科医生、心理学家的专业辅导而得医治(遗憾的是,某些专业人士所用的治疗方法有违道德,病人往往得不偿失)。向神祷告求医治、向专业人士求助,这两件事本身并无相抵之处,因为一切医治都是本于神――视乎神要施行奇迹、或是按寻常疗程罢了。

  人年纪越大,越难更弦易辙。。同性恋和任何行为模式一样,越是沉湎越难改变。精神科医生韦约翰(John White)说:“人一旦从同性恋行为得着快感,就会渴望一试再试;越试得多,就越不能自拔。行为会影响为人,正如为人会影响行为一样。”

  改变性倾向当然并不容易,却也决非没有可能。我曾看过一个电视节目,讲述一个叫法兰的人,他过了十二年同性恋生活,已不再相信自己可以改变性倾向。法兰后来信了耶稣,从信主一刻起,就知道自己要告别同性恋生活。另一个叫嘉芙的女同性恋者也和法兰一样,从不相信自己可以改变性倾向,但她信主后也挣脱了同性恋欲念辖制。法兰和嘉芙后来结为夫妇。在节目播出之日,他们结婚已有七年,并育有六个健康活泼的子女,且加入了一个专门协助同性恋者改变性倾向的服务计划,成为热心的义工。



  应该怎样看待同性恋者?

  人虽有神的形象,却也同时在恩典中堕落了,因此人人生而有罪、无一幸免。我们从前讨论婚前性行为时说过:人的里里外外,无一处不受罪恶玷污。人人或多或少都犯过性罪,因此无人有资格定别人的罪。不幸的是,教会历史满载基督徒定人罪的事例!昔日有一群人要拿石头打一个淫妇,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约 8:7)

  耶稣是世上唯一有资格(因为耶稣不曾犯罪)定那淫妇罪的人,却没有拿石头打她,反而向她显出爱眷怜悯。不过耶稣也告诫那淫妇说:“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 8:11)神呼召我们效法基督,以无条件的爱去爱人、接纳人――但同时要分别是非,决不可姑息罪恶。

  这实在知易行难。人看待同性恋者,容易落入大极端:要么声色俱厉、穷追猛打、务求把所有同性恋者推落地狱;要么一味予以接纳,以致姑息同性恋罪行――有人甚至钻进了牛角尖;根本不以同性恋为罪行。

  神呼召我们去爱同性恋者,不等于我们要姑息罪恶――真心爱人的,必不会姑息罪恶。如果我们看见一个小孩子在马路边冒冒失失的要跑出去,就一定会喝止他,这样做不是要扫他的兴,而是因为顾惜他,不想他受伤害。同样道理,我们也有责任在适当时候公开谴责同性恋行为,譬如说,我们不能接纳人在学校公然倡议同性恋生活,也不能接纳教会按立不肯悔改的同性恋信徒为教会领袖。

  神愿意我们爱人,愿意教会接纳人――包括同性恋者。斯托德(John Stott)说:“在同性恋者的内心深处,是无边的孤寂感。他们和任何人一样,渴求爱与被爱,也极盼得着生命意义与价值,并整全的人格。如果同性恋者在 ‘教会大家庭’也找不到上述种种,教会中人还有何颜面说什么‘教会大家庭’呢?”

  教会要为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提供一个环境,让他们可以安心向人分享内心挣扎,并向神祷告说出心底的想法。他们有机会向人倾诉、向神祷告,往往就是迈出困局的第一步。

  教会有责任为爱滋病人、爱滋病毒感染者谋求幸福,为他们带来医治与盼望。在英国有一个基督教机构专门服事爱滋病人,他们看重病人的尊严,致力协助病人积极的度日。除此之外,他们也教授年轻一代预防爱滋病的措施。

  归根到底,一切讨论离不开爱。神爱人,为人设计性爱,也因着爱为人设定规范。神看见人糟蹋性爱,必然伤心万分。神差遣耶稣降世,让人有机会得赦免、得医治、胜过诱惑。基督徒有责任效法主耶稣进到世间,以主的爱服事世人,这是神对我们每一个人的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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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报纸的时候 看到旧金山 同性恋 开始慢慢的合法话 真的很伤心

罗马书里面说
【Rom1:26】 Because of this, God gave them over to shameful lusts. Even their women exchanged natural relations for unnatural ones.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Rom1:27】 In the same way the men also abandoned natural relations with women and were inflamed with lust for one another. Men committed indecent acts with other men, and received in themselves the due penalty for their perversion.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Rom1:28】 Furthermore, since they did not think it worthwhile to retain the knowledge of God, he gave them over to a depraved mind, to do what ought not to be done.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从这里里面看到了罪达到极限的时候 发生的事情

同性恋 这个是很可怕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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