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死亡还是热爱生命?
孟宁格博士(Dr. Kail A. Monninger)是现代精神病专家中的一位领导人物。在他新书《人类与自我为敌》(Man Against Himself)一书中,他认为酗酒吸毒的人都可归入热爱死亡这一范畴。
英国的名作家弥尔敦(Milton)所着的《失乐园》一书中作者藉撒旦魔鬼的口说:“若是在天堂服役,倒不如下地狱作王。"这充分反映出当时人性中的骄傲。在历史上歌德的作品在读者的心理,曾经掀起了一股自杀的浪潮。德国政府曾经一度下令禁读他着的书。
根据现代心理分析学家之父佛洛伊德的研究,他认为人的性命中有两股大的力量,或可说是两种不同的天性:
1,是热爱生命--象徵爱的激励并寻求与人和睦相处。
2,是热爱死亡--表现是憎恨,最后是自食其果招致肉身死亡。
今日美国很多同性恋,根据心理学家研究这些人是由于热爱死亡的心理作祟,他们不但要毁灭自己而且要毁灭他人。箴言八章35、36节记载:“因为寻得我的就寻得生命,也就蒙耶和华的恩惠。得罪我的却害了自己的性命,恨恶我的都喜爱死亡。"
将这段圣经与今日心理分析学家的论点对照一下是否其中有脉络相互的关系呢?假如去问某人“你是热爱死亡还是热爱生命呢?"绝大多数人的回答是“热爱生命",但是去观察人所表现的,很多人却常在憎恨的范畴中,他所扮演的却是那“热爱死亡",那一类的角色。
亲爱的读者,想一想,在日常生活中你的心态是在爱的范畴中呢?抑或是在恨的范畴中呢?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信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47)
一个热爱生命的人可到主耶稣哪里得到永生。你为何还忧郁呢?
作者为曼哈顿华人浸信会主任牧师兼职业心理谘询师
俞敬群牧师
[ 本帖最后由 小杨 于 2007-12-4 08:32 编辑 ]
搜索更多相关主题的帖子:
死亡 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