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我的移民路
在網上看有關移民的話題也實在看得太多,該如何看待移民是見人見智的事.在我自己來說,兩度移民,既有非法的,也有合法的,大概該有點資格說“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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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移民是非法的,跑的並不遠 – 從廣東到香港,是1973年的事了.+ s; O. N4 u2 T5 n8 X0 c, ~# ~# d/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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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真的要走”,我足足拖延了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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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i6 S# \. N: j. Z 說當知青的資格,我是比“老三屆”早了四年.那個時候動員下鄉,說得是非常好聽的:不經過下鄉的一律不安排工作,下鄉到農村不遷移城鎮戶口;下鄉的年期視思想改造情況而定,一般不超過三年等等.# b/ N6 o+ B7 I8 }
$ X% z& V" @3 z' I5 z( e3 h0 _ 下鄉的時候我是讀完了初中,因“出身罪”上不了高中.那在是否嚮應號召去農村,我找過我敬佩的老師商量過 – 他是勸我下鄉的.他的理由是個人的出路 – 下鄉後有兩條路可走:一是去一段時間,回城能安排上工作;或者在農村自修,以自修生身份考大學.到頭來前一條路是等了9年還是走不通;後一條路就更麻煩,落了個“不安心在農村工作”的評語(我在1965年以自修生身份報考大學的函授課程,現在無論誰看都曉得是在職進修的方法,根本不是離開農村;然而我那的公社干部就那水平 – 氣死了包不賠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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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時倒是挺安份的,沒多久就成了生產隊的干部,實際下田也就兩三年.當然也有不安份的地方,例如文革時和其它的知青搜集動員下鄉時的証據,整理成材料寄到北京的總理辦公室 – 也由此而在文革後期落了個“破壞知識青年上山下鄉” 罪名挨斗了兩晚,穿的衣服溼透了被打而流的鮮血.璞實的農民保護了我,按他們的說法是我沒有錯,叫我早點回去,那誰也動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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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廣東已有知青陸續抽調回城或廠礦了;我是盼星星望月亮等有勾上我名字的一天.盡管一些廣州的知青分析我是不太可能,甚而愿意免費安排我偷渡到香港,我還是沒有動心過., z8 X* ?# t" P0 Q! M, _! o( U3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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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底是明白的,盡管在香港我有不少親戚,但都是窮親戚;加上長期在農村沒有任何技能,要立足生根談何容易 – 一如今天的農民工進城, “不經一番寒澈骨”是不可能的.另外那時偷渡到香港就等於永久離開了家庭, “投敵叛國”這個罪名不是那麼簡單的事;一旦偷渡不成,黑鍋要背是一輩子,也就是說當真的付之行動就“開弓沒有回頭箭”,直到成功為止的了.1 F" l% l$ B" V2 y
& ?+ j' [: ]0 s1 ? ~3 H5 M6 {* W9 | 促成我不得不走的是兩件事:一是我有個朋友老是想偷渡香港卻沒有路子,思想簡單的他竟向台灣求助(通過偷聽台灣廣播而通信),下場可想而知:判了10年.他老哥的事,我是完全不知,卻讓公安局又盯上了我.為了這事,我和幾個人商量 – 這是第二件事了. 商量的人中有大隊的黨支書,另外兩個是黨員,我就甚麼都不是.本來是因工作而坐在一起,聊完了我就試探起能否回城或到廠礦;答案是難於上青天,個人檔案“太花”了.其它的兩個黨員是知道我與曾偷渡香港的廣州知青有來往,干脆就建議我偷渡算了.我表白說不是沒有路子,但一旦走不掉時就別難為我 – 幸運的是,我得到承諾.世事往往是你不希望發生的事偏偏就來,第一次真的不成功 - 他們沒有食言.在我真的成功到了香港,我留在生產隊的東西是他們送回我家;年底結算,也把我該得的送到我的父母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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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R7 D! Q4 N) g/ I; s. U 34年過去,我依然感恩.在農村的9年,盡管是無盡的期待,近似苦戀,然而能感到人間有真誠,有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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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 I+ M; J) j5 v5 v n 在香港住了12年,干過酒樓的廚房雜工、碼頭工人、運輸工人、售貨員、裝修工.假如要抖抖斤兩的話,算是十足的 – 工的農的都有了, 這輩子中在“工農商學兵”中五佔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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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K% s- c9 C M# X |# Q3 o 在香港的日子,最大的感悟是不斷提升自己,千萬不要落伍!只有充實自己,才能立於不敗.剛在香港的時候,白天工作晚上讀書,一浸就是6年,直到讀完大學轉行做管理才真正的改善生活環境.& E( ^% ^7 W) E$ f5 t+ @; {, N/ o, o"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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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我的工作是一個建筑工地的總施工員 – 全盤管理;也有公司找我洽談,說是新加坡有公司想請我過去,工作兩年之後代我轉新加坡移民.$ M1 X6 U5 D7 O3 T* f. B" T" u
6 E6 Z) @; a" f( ~ 直到1984年中英談判的坎坷,我的太太督促我辦移民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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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我並不太看好香港. 香港的發展成功除了政制的原因之外,一有是中國對外的商貿途徑之利,二是源源不絕的廉價勞工由中國補充. 香港一旦回歸, 政制會有多大的變動是誰也不打保票的;後兩者的優勢將隨時間而消減./ J2 o" `% ~1 F
% E5 P( F" R% C% l1 C/ s' ?2 ~ 選擇移民,並不因為我自己;我已立下足了,在我有生之年要生活在中等或以上水準,難度不會很大.一旦移民,就意味著重頭開始.2 S* i5 ?- I# i+ `
" r8 D* T) K: o! W 為了家人、為了後代有選擇的權利,我宁愿選擇犧牲短期利益./ _1 }" H4 {3 E% K1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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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在開放前的中國有“華僑政策” – 當某戶人有直系親屬在國外時, “僑匯劵”是家人的保身符.當我移民國外後,家人也就自動有了這機會了,要不還是“香港同胞”而已.我是真的怕了“階級斗爭”那玩兒,有時是連死了也不知道是那來的暗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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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T% d2 Q% |6 U. O 我不會干涉後代的人生選擇,假如他們愿意回到祖國生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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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B/ o, h. l; @' D; T 轉眼移民又20多年,我沒有後悔自己的路.報效故國,不一定要生活在國內.能將在外的親身體會和學到的技能轉達回國內的親友,何嘗不是另一種奉獻?假如我不到香港,大概也下了崗,不要說支持子女讀大學,連我自己恐怕也保持著那個初中畢業的水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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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9 _: z7 K: v 我自己在國內有自己的網頁,也有人跑去搗亂,說是“背叛祖國”甚麼的.我是堅持在16歲時寫在案頭的格言: “走自己的路,讓人家去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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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5 U8 c" g ~/ Z 我自認仍流著應有的血 – 起碼我有權力對那些敢於岐視中國人的對罵,而那些甘為奴才的人除了連色彩都分不清外,大概連如何“做人”也不曉得.( E, J4 Y% }/ y V0 v h
4 V9 \7 o% O0 R! x! n! s3 }5 [" J 人生,有時我們可以選擇;但更多的是無奈!( @+ }* z0 }4 t"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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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那句話: “走自己的路,讓人家去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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