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的话,做事的观念要变
时常来这个版看看,看着最近抱怨国内的几个帖子,忍不
住说说两句。
美国这边的生活,大家把事情做好了,即使人际关系能力
差些,也应该没有什么大问题。时间长了,做事情的章法
就美国化了。拿这种章法去应对国内的生活和工作,肯定
要出问题。真要回国的,一定要转换观念。当然我的建议
是针对一般人,如果你是大牛,回国后都是别人求着你,
那就另当别论了。
近来讨论什么户口之类的问题比较多,我就从这里开始。
先考大家一个问题:如果你碰上被派出所罚款类似的问题
怎么办?
千万不要一头热血冲到派出所,要文件、要法律。这个只
会把问题办糟。
正确的办法是马上找人,同学,亲戚,朋友,邻居,暗恋
过的,被你踹了的,都脑子里过一遍,看谁能和公安系统
最好是这个派出所挂上关系,然后通过关系来解决这个问
题。我出国前办护照,就是通过同学办得,一个礼拜拿到。
否则,备齐所需要的文件,就得俩月。(我当时是个体户,
有些东西很难办。)其实我还没找对人,后来才知道一个
哥们的姐夫在省里管护照,找他的话,一天的功夫就能办
完。是按规定办,我估计开学都拿不上护照。
其他方面的问题也是如此,那个部门卡了,找那个部门的
关系。不要搬文件章程之类的。
当然有时候,事情很复杂,这种情况下,除了找人,还要
让给你做事的人能得到回报。这种回报,其实不是必须是
钱上的东西。
我给大家讲个另外的例子。
几年前我上学的时候,我家乡那里遭灾了。住的那个地方几
个教堂不知道怎么知道了,捐了一些款,听说我是从那里来
的,就派了个中国人来找我(我不去教堂),希望我能帮忙
把款捐到一个指定的学校去,他们跟当地的红会联系了,人
家说你把钱寄来就行了,具体如何使用,由红会决定。教堂
的担心是怕款被挪用(其实也没几个钱,否则红会肯定会大
张旗鼓做一番)。
为了家乡,我决定帮这个忙。先让在卫生系统的朋友把我介
绍给红会的会长,然后和会长通了很多次电话。会长的意思
是对于这种款项不大的援助,红会一般集中处理,单独处理
起来太麻烦。聊了几次,会长也没有松口。
于是我通过其他关系找到了主管卫生的副市长,讲了一下情
况,但没有说红会会长的事儿,只是说会长比较欢迎捐款,
但太忙了,可能没法子按照捐款人的意愿来处理。我给市长
说,这个海外捐款是个值得宣传的好事情。市长说可以考虑。
过了两天,市长给红会做了批示,让落实捐款人意愿。因为
我也和会长通了气,让他知道我没有说他坏话,他也很配合。
为了让款子能顺利到达学校,用于买需要的桌椅,我还找了
红会的开户行行长、那个学校的校长和附近的一个生产桌椅
的厂子的厂长,把方方面面的事情到落实好。行长是个专业
人士,做事情很章法。校长是个实在人,看到有新的东西,
高兴的狠,也很配合。厂长比较奸猾,开始想借机捞一小把,
但我说这个是副市长关心的项目,他可以借此机会和政府拉
关系,而不是贪小钱,他也就基本上按成本来做了。整个事
情处理了大概有三个月的时间。
最后的结果是,款子100%的用在了这个学校,买得桌椅上都
打上了捐款方的名字。副市长用这个国外捐款的做例子号召
市里面的人捐款,竟然很有效,多捐了不少。红会会长在这
个事情上也露了脸,上了很多次电视。去年我回去,会长还
拉我吃饭。学校新桌椅的照片在美国这边教堂的周日祈祷会
上争相传阅。
如果这个事情要按章程来,红十字会可能就真不要这笔小钱
了。但如果让当事人都能有些甜头,事情的结果就不一样了。
大家海归后可能碰到比这个捐款的例子还麻烦的事情,处理
起来一定要因“人”制宜,否则,也只能到这里来抱怨了。
如果你觉得你做不到,就不要考虑回去了。即使你能去外企
这些比较规矩的地方工作,生活上的问题很多都是人治。在
美国,网上填个表,就能办的事,到了中国,可能很久都办
不下来。但有些在美国办不下来的东西,在中国只要认识人,
很容易。
所以,在中国做事情的时候,首先要从人出发。